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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江苏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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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6   申报截止
2024-05-26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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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形成我省文化和旅游领域新质生产力、把握科技创新发展新赛道、布局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文旅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第三批江苏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以人工智能运用、XR呈现、沉浸式体验、演艺行业应用提升与创新、高端专用设备、新材料新工艺集成应用、数据保护、元宇宙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内容为主,聚焦文化和旅游发展现实需求及应用场景,开展行业前沿技术和关键技术研究。各申报单位应围绕下列方向进行申报:

        1.文化和旅游领域生成式人工智能、人机交互、XR技术对艺术的呈现、元宇宙等关键技术研究。

        2.沉浸式演出等演艺新业态、文艺作品创意协同内容编排提升、观演环境体验与可视化呈现等技术研究。

        3.文化和旅游领域高端专用设备、消费智能追踪与分析、公共文化智能服务等技术研究。

        4.新材料新工艺集成创新、数字文化资源产权等技术研究。

        二、申报条件

        实验室以省内文化和旅游领域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科研实体为依托单位,应满足以下申报基本条件:

        1.依托单位须是在江苏省内注册5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和旅游领域企事业单位。共同申报的,须确立一个法人单位为主要依托单位,并附有共建协议书,明确共建单位各方的权责。

        2.依托单位科研投入能力较强,能为实验室的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条件保障,实验室相关项目的研究开展不少于3年,有相应科研经费投入且已取得行业技术创新或关键技术突破或可转化运用等研究成果。

        3.实验室近3年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应包括:与本研究方向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与理论研究成果,相关重要基础原理的创新、关键技术集成、基本科学数据积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省级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文化行业标准,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解决文化和旅游领域科技需求与关键问题等方面的贡献等。

        4.承担实验室工作的部门须为具有独立研究能力的实体部门且部门运行良好、研究方向清晰、特色明显,有明确的建设发展规划,具备完善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和科研管理制度,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5.实验室科研队伍应成员固定且年龄、数量与知识结构合理,实验室主任应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本研究方向一定的知名度,能具体参与或指导相关研究工作。

        6.实验室应具备完备的科研条件和设施,有固定的科研场所且相对集中,仪器设备满足科研需要。

        三、有关要求

        1.具备实验室基本条件的科研实体,其依托单位向所在地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交申报,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作为推荐单位,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申报材料,按申报要求做好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工作。

厅直属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申报。

        2.实验室名称要能体现研究方向,突出自身的优势和特色,避免宽泛,目前已有的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不再重复申报。同一依托单位只能申报1项实验室,依托单位应明确实验室管理部门。

        3.各申报单位在文化和旅游厅网站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江苏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将按要求填写完毕的申报书一式5份邮寄到指定地址,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4.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5月26日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李革 025-87798847

        材料邮寄地址:南京市龙蟠里9号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电 子 信 箱: whtkcc@126.com


        附件:江苏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申报书.doc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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