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中心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精品”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4-03-29   意向申报截止
2024-04-08   材料汇总报送截止
2024-03-29   意向申报截止
2024-04-08   材料汇总报送截止
加载更多

市质量发展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区)质量发展委员会(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监管局,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各相关机构: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品牌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质量强省工作要求,近日省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精品”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质委办〔2024〕2号),启动今年“江苏精品”申报评价工作。现将文件转发你们,并就我市做好“江苏精品”培育遴选推荐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今年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江苏精品”品牌建设工作,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优势,指导培育本行业优势企业产品积极参与“江苏精品”认证工作,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地要充分发掘辖区行业的“第一”和“唯一”企业产品,搭建“江苏精品”品牌培育梯队,分类指导、梯度推进。

        二是广泛动员培育。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按照省文件要求,按照“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目标要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质量强省建设、服务业创新发展等重点任务,聚焦江苏省“1650”产业体系、“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我市“1030”产业体系,坚持“培育辅导一批”“遴选推荐一批”滚动发展的原则,以行业龙头企业、省级(含)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为主体进行重点培育,鼓励省级以上“老字号”企业、“苏州制造”品牌认证企业和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江苏精品”。每个地区上报推荐数不少于15个,并于3月29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意向申报名单先行上报。

        三是做好审核把关。为提升企业申报材料准确率,根据省文件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专家对所有被推荐产品或服务的标准、质量、技术等方面进行初步评估认证,提出苏州市2024年“江苏精品”重点培育企业名单并上报省局。各地要认真履行好初审把关职责,对申报企业产品(服务)进行评估论证和严格把关,并综合所在地质量发展委员会(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后,于4月8日前将推荐企业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含最新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新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仅需提供正文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江苏精品”标准先进性情况自评表(附件2)、企业标准文本(含编制说明、主要性能对比表)、推荐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3)、推荐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书面报送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所有申报材料均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高峰,联系电话:69851107,电子邮箱:zlfzc@scjg.suzhou.gov.cn。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精品”品牌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9日

附件下载
延伸阅读
根据标签自动聚合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