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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申领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补贴资金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4-03-29   企业申领截止时间
2024-04-03   初审截止
2024-04-18   复审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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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21〕30号)、《关于公布2023年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苏人保开〔2024〕3号)等文件精神,对2022—2023年度入选的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发放本年度补贴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程序

        1.企业申领:3月19日—3月29日。所在单位登录“苏州人才总入口”(https://rcsz.hrss.suzhou.com.cn)→人才计划一网申报→“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我要申报→资金申领页面,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年度申请人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存在社保代缴情况,则需提供申请人就近月<截止日期至少要到2024年2月>的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并附申报单位与第三方机构代缴协议)。

        2.区县初审:3月19日—4月3日。由所在地人社部门对申领人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对通过审核人员进行信用及违法情况审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人社局备档。

        3.市级复审:4月1日—4月18日。市人社局对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复审,并最终确定本年度拨付名单。

        二、注意事项

        1.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补贴资金由所在县级市、区拨付给申领人所在单位,再由单位转拨给个人,已获姑苏人才计划其他子计划资助者,不重复享受该项补贴。

        2.2022—2023年度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入选者在本通知发出前已离职的,原所在单位需在网上申领系统中做好离职操作,该人员离职即停止在原企业发放补贴,但可在新企业重新申报该项资助,符合要求者可拨付剩余补贴。

        3.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加强监督,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至申领人本人。所在地人社部门应对补贴资金的兑现情况等进行跟踪考核。如有虚假申领或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申报政府各类人才资助的资格,追缴补贴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4.为进一步做好政策的优化升级工作,请各单位按要求填报《苏州市2024年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调研问卷的相关信息。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苏州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处;

        联系电话:69820110。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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