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3-09-15 系统填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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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动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融合应用、生态培育,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市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围绕重点行业大数据应用、数字化治理应用、数据管理和流通、数据安全管控4大领域13个方向组织申报,优先选取符合通知中相应条件的项目,详见《2023年江苏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和实施指南》。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市(区)高度重视本次申报,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各类主体根据申报指南要求申报,原则上数据管理能力为稳健级(三级)及以上的单位应报尽报。各市(区)应重点围绕“1650”现代产业体系,将工业大数据产品、服务、应用示范培育与本地区“智改数转”工作紧密衔接,推动“智改数转”生态资源池企业、工业企业积极申报,在重点领域打造一批工业大数据应用标杆。
2.请各市(区)组织区域内企业于2023年9月15日前登录“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完成电子信息填报(系统填报时间:9月1日—9月15日)。
3.请各市(区)认真把关,确保申报材料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于9月8日下班前完成审核推荐,并将《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两份)、《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信息汇总表》(纸质材料一份,需盖章)报送至我局,电子版均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 68616231、68616279
联系邮箱:szxxr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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