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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申报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清算资金企业及车辆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3〕26号),江苏省收到本地区逐级上报的5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北汽蓝谷麦格纳汽车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涉及26150辆新能源汽车,申请清算资金58478.5201万元。按照清算通知要求,江苏省对上述5家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同时对申报企业和车辆进行了财务审查及重点抽查。根据资料审核、财务审查和重点抽查结果,上述5家企业20281辆新能源汽车满足申报要求,共申请清算资金50025.9283万元。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工信厅联系,联系电话:025-69652834(业务咨询)、69652843(信访举报)。


        附件: 江苏省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地方公示车辆信息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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