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江苏省示范小剧场和小剧场精品剧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演艺集团,省文投集团,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全省小剧场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发展,拓展文旅消费新场景,更好助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先行区建设,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第三批示范小剧场和小剧场精品剧目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繁荣发展艺术创作,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更好“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贡献艺术力量。
二、申报要求
(一)示范小剧场
1.申报条件:拥有相对独立舞台和观众区、座席数在500个左右及以下、以舞台艺术表演为主、面向社会开放的室内演出空间,年度演出场次达到50场以上,特色鲜明、风格突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示范性。已被认定为江苏省示范小剧场的不再申报。
2.申报单位:江苏省内小剧场运营单位。
3.申报数量: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辖区内统一申报,省属及以上单位直接申报,数量不限。
4.申报材料:按照《2023年江苏省示范小剧场申报表》(见附件1)和《2023年江苏省示范小剧场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2)要求报送材料。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刻录U盘)各报送1份。
(二)小剧场精品剧目
1.申报条件: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体现真、善、美,聚焦时代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群众喜闻乐见;剧目题材不限,演出时长45分钟以上,自首演以来完成演出总场次20场以上。已被认定为江苏省小剧场精品剧目的不再申报。
2.申报单位:江苏省小剧场剧目创作单位。
3.申报数量: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辖区内统一申报,省属及以上单位直接申报,数量不限。
4.申报材料:《2023年江苏省小剧场精品剧目申报表》(见附件3),剧目音视频(配字幕)、剧本,演出场次、演出收入证明材料。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刻录U盘)各报送1份。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蟠里9号;联系人: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汪悦,电话:025-87798854。
附件:
1.《2023年江苏省示范小剧场申报表》
2.《2023年江苏省示范小剧场申报材料目录》
3.《2023年江苏省小剧场精品剧目申报表》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