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实施方案
相城区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实施方案
经开区、高新区、高铁新城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阳澄湖镇),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为贯彻落实“六稳” “六保”工作,切实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采取针对性措施提振市场信心,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苏市监管发E2022〕121号)精神,结合相城区实际,现制定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方案如下:
一、实施对象
各镇(街道、区)所辖社区(村)符合下列条件的用房,可建立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点,实施集中登记。
1.具各党群服务中心、生活驿站等社区功能。
2.有明确统一的管理,且有专人服务管理。
3.产权明晰,房屋用途为办公、商业等非居住用途。
二、登记范围
适用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政策的个体工商户从事居民生活服务业,为社区(村)居民提供日常生活所需的衣服缝补、代送物品、代取快递等服务,其经营范围应当有“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条目表述。涉及许可的个体工商户经营活动,不适用社区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政策。
三、登记流程
1.各镇(街道、区)根据实施对象要求向区行政审批局上报所辖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点。
2.各镇(街道、区)市场主体登记窗口凭社区(村)居(村)委会出具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及其他个体工商户登记材料对集中登记点的个体工商户开展登记。
3.各镇(街道、区)市场主体登记窗田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予以登记,登记时在经营场所中标注“(社区服务集中登记')字样。
4.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后,市场监管部门对集中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依法监管。
四、其他事项
(一)确保结合实际。各镇(街道、区)要结合区域实际,认真研究,合理建立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点,实施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
(二)确保管理到位。各镇(街道、区)应明确指定社区(村)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点的管理单位,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指派专人统一办理入驻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手续,严格规范操作,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相城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 放管服 ” 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