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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昆科字〔2023〕53号
级别:昆山市状态: 有效
分类:产业扶持政策,其他
支持方式:奖励
支持产业:其他
发文单位:昆山市科学技术局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打造科技服务业发展先导城市三年行动计划》(苏府〔2022〕91号)文件有关精神,切实强化科技创新核心地位,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引育扩充科技服务人才,推动昆山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结合昆山实际,特制定如下三年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以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目标,以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导向,创新科技服务模式,延伸科技创新服务链,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发展,为全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县域示范,奋力走好新时代“昆山之路”提供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健全有利于创新资源和要素顺畅流动的体制机制,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各类科技服务主体活力。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综合运用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市场化发展。完善专业化分工,拓展市场空间,促进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充分运用元宇宙、电子信息、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开放科技服务资源,推动技术集成创新以及管理模式创新,积极发展新型科技服务业态。

        二、发展目标

        聚焦“2+6+X”产业体系,围绕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元宇宙、新能源、先进计算等重点领域,围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科技服务内容,依托阳澄湖两岸科创中心、夏驾河科创走廊、花桥国际创新港等科创载体,重点打造现代化的科技服务体系。到2025年基本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五大”科技服务支撑体系,夯实“十大”科技服务创新举措,涌现一批新型科技服务业态,打造一批品牌科技服务机构,引进一批高端科技服务人才团队。

        力争在三年内,将昆如意科创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等打造成为特色鲜明、结构合理、配套完善的昆山科技服务集聚样板区,完成科技服务业收入700亿、技术合同成交额400亿、认定国家级重大科研设施和平台1家、新增苏州市级以上创新联合体2家、培育昆山市技术经纪人1000位、新引进科技招商项目不少于3000个、认定科技金融服务试点机构30家、检验检测服务营业收入达10亿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600项。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科创平台支撑体系

        1.培育高能级科创平台。围绕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依托深时数字地球国际大科学计划、国家超级计算昆山中心等高能级科创平台,构建大协作式、网络化创新格局,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集聚科技原创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以科创平台为载体,建设科技基础研发服务集聚区,在昆新建或参与重组全国重点实验室给予最高2亿元支持;在昆建设的国家实验室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基地、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对新建的国家、省技术创新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等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到2025年,力争认定国家级重大科研设施和平台1家,省实验室等各类省级重大科研平台3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各区镇)

        2.提升大院大所创新平台。鼓励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创新型企业统筹资源建设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概念验证中心等,为实验室成果提供技术可行性和商业化论证。创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小核酸及生物医药等产业创新集群以及未来产业,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面向全球吸引大院大所、创新型龙头企业、著名科学家、创业团队在昆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助。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把“研发作为产业、技术作为商品”,强化合同科研导向,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研发服务,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发挥昆山杜克大学、苏大应用技术学院等院所,发展高效强大的共性技术供给体系,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到2025年,新增苏州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8家、苏州市级以上创新联合体2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区镇)

        (二)完善技术转移服务支撑体系

        3.构建“1+N”技术转移体系。以工研院技术转移龙头核心为“1”,以昆山市技术转移中心、高校院所(昆山)技术转移分中心、海外创新中心以及各区镇技术转移分中心等为“N”,完善技术转移服务功能,做到技术转移“有平台、有政策、有服务”。支持技术转移人才纳入紧缺产业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等,探索技术经纪人证书与职称评定挂钩,加快高层次技术经纪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和完善人才培训体系。遴选一批优秀技术经纪人选派至上海、深圳等地参加专业能力培训,加强与先进地区的工作交流互访等,定制具有昆山特色的技术转移培训课程体系,开展标准化、专业化培训。到2025年,新增高校技转中心或产学研办公室30家、培育昆山市技术经纪人1000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人社局、工研院,各区镇)

        4.打造市场化机构运行机制。引导科技服务机构紧贴市场,提高自我造血功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开展行业融合、垂直整合,努力提供覆盖产业链不同阶段的“一条龙”科技服务,提高整体竞争力。支持全球知名科技服务机构在昆设立功能总部或分中心,带动、培育、壮大昆山科技服务市场,招引一批高级技术经理人、创业导师等,推动我市企业与境内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促成校企双方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等协议。对技术经纪(经理)人等促成校企合作的,按照每个项目企业实际支付交易额的3%给予后补助,获得苏州认定的按照要求给予联动支持,同一年度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方资助额度最高50万元。到2025年,新增技术转移机构50家、创业导师50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人社局、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工研院,各区镇)

        (三)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支撑体系

        5.壮大众创孵化平台载体。加快专业孵化器、创新型孵化器和综合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着力构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支持龙头企业、投资机构、高校院所领办创办孵化器,鼓励混合所有制的孵化器建设。优化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服务,创新孵化模式,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促进大众创业与万众创新。对首次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的,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认定奖励;首次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的,按照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认定奖励;对首次获得省级及以上众创空间认定(备案)的,按照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认定奖励。对各类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绩效评价合格的,单个载体运营机构一年奖励最高100万元。到2025年,苏州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超100家,科创载体面积超100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资规局,各区镇)

        6.优化科技招商工作体系。探索昆山科技招商特色路径,加快成立科技招商公司,组建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科技招商队伍,构建“2+4+5”的科技招商服务矩阵。坚持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招院引所有机融合,理顺“外联内合”体制机制,有效联动全市科技招商资源,形成全市科技招商“一盘棋”工作格局。按照“高精尖、链群配”思路,深入实施“七个一”科技招商专项行动,打响昆山科技招商工作品牌,加速招引一批科技人才项目、科技产业项目、创新平台项目。搭建科技招商数字化管理平台,构建涵盖资源搜索、资源推送、资源招引、评估决策、过程管理、后道服务等全生命周期生态系统,推动“人才+项目+平台”一体化引进。到2025年,组织科技招商活动超500场,新引进科技招商项目不少于3000个,各级双创人才(团队)达到1700个,大院大所创新平台50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600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工研院,各区镇)

        (四)构建科技金融生态支撑体系

        7.布局科技金融服务试点机构。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向科技型企业和新型产业集聚,鼓励社会投资机构、金融服务机构与各类科创载体、创新平台等合作,持续加大对科技企业的投入力度,组建成立天使基金。扩大对初创期人才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方式,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开发投贷联动产品加大对人才科技型企业的信贷资金倾斜,支持金融机构扩大专利权、商标权、股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规模,对于产生的评估费用给予相应补助。鼓励金融机构丰富“科技贷”“创业贷”“人才贷”等信贷产品,对“昆科贷”合作优质金融机构,给予相应风险补偿资金定额存款。到2025年,认定科技金融服务试点机构30家,发放科技服务金融贷款1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金融办、人民银行、银保监组,各区镇)

        8.扩大科技保险产品链。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科技相关保险产品和服务,鼓励在揭榜挂帅险、创新创业险、专利保险等方面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保险保障。探索开发企业研发费用损失保险、创业项目费用损失保险、产品研发责任保险、知识产权融资保证保险、人才发展支持保险等保险产品,运用保险机制支持人才科技型企业发展。对于购买相关科技保险的科技型企业给予最高保费支出额度50%的补贴。到2025年,联合科技金融保险机构新增科技保险产品5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人民银行、银保监组,各区镇)

        (五)优化科技服务要素支撑体系

        9.丰富科技服务新业态。重点发展光电显示、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新兴检验检测服务,创新发展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安全监管、售后服务等领域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推广应用“互联网+检验检测”新技术新模式,加快向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集成检验检测发展。激发科技情报资源优势,提升科技创新带来的精准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全市的经济发展有效发挥科技智库作用。借力先进地区优质科创服务资源,鼓励发展科技战略研究、科技信息资源、知识产权咨询等科技咨询服务,积极培育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管理外包等新业态,支持科技咨询机构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开展网络化、集成化的科技咨询和知识产权服务,对于引进的北京、上海、深圳等优质科技服务机构给予重点扶持。到2025年,检验检测服务营业收入达10亿元,新增科技情报咨询机构10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5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工研院,各区镇)

        10.加速科技服务联盟建设。整合全市科技服务业资源,加快联盟建设,打造科技服务共同体,提升科技服务综合效能。支持联盟会同科技服务行业协会、行业学会等,研究制定科技服务发展规范,推动科技服务持续健康发展。鼓励联盟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举办论坛、沙龙、路演、培训、专场对接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促进联盟成员常态化的互动交流。支持联盟发挥优势,强化战略研究和咨询服务,为政府部门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支持联盟牵头研究制定科技服务质量体系、标准化体系,推动打造一批国内外有影响的科技服务品牌,不断提升科技服务业综合竞争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科协、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工研院,各区镇)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科技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市科技局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研究解决科技服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与省、苏州的政策对接、数据对接等,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统计分析

        市、区(镇)部门要全面开展科技服务统计监测分析,系统评价我市科技服务发展状况,建立健全科技服务统计调查制度,定期发布相关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引导科技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三)落实政策支持

        统筹用好科技服务业的财政、税收等政策资源、形成政策合力,重点支持昆如意科创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科技服务集聚样板区建设。围绕科技服务重点领域的要素需求,研究出台专项服务政策,引导支持科技服务业良性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对科技服务相关政策及知识的普及,鼓励各类科技服务机构依照自愿、平等的原则,加入或建立行业协会,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和参与科技服务、创新创业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