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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指导意见

苏委发〔2022〕1号
级别:苏州市级状态: 有效
分类:其他政策,其他
支持方式:其他
支持产业:所有产业
发文单位:中共苏州市委员会、苏州市人民政府

        迈进数字经济时代,知识、技术与产业加速融合,各类生产要素广泛链接,正在重塑经济空间布局和竞合格局。坚持创新驱动战略,以集群的形态组织创新、以数字的手段赋能创新,构建高水平的创新集群对于苏州推进高质量发展、筑牢产业长板、赢得持续创新优势,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意义重大。为指导各地各部门推进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强链、固链、补链打造产业创新集群,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以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核心,重点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先进材料四大主导产业,高水平构建一批具有苏州特色的产业创新集群,为“强富美高”新苏州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以及市场对创新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主动布局一批代表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方向的未来产业,抢占产业创新集群发展先机。最大限度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引导不同区域、不同行业探索特色化发展模式和路径,形成多方参与的产业创新集群发展格局。

  数字赋能,融合发展。锚定数字经济是新赛道、更是主赛道的发展目标,坚持创新引领和数字赋能,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紧密围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大方向,打造具有苏州特色的数字化融合发展创新区。以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为主要突破口,促进产业集群向更高能级的创新集群演变。

  高端集聚,创新驱动。始终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战略资源,汇聚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加强内涵建设,实现由投资驱动和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以加强创新主体能力建设和集群体系建设为主线,深度促进创新集群动力优化、路径优化、机制优化,加快构建世界一流的创新集群生态。

  区域协同,开放合作。坚持自主创新和开放创新并重,立足不同基础条件,坚守和发挥苏州市及各辖区自身产业集群特色及优势,以开放包容的姿态,共同构建产业链和创新链,做强产业创新生态。各扬所长、各美其美,高水平打造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协同发展的产业创新集群生动局面。

  三、发展思路

  瞄准数字经济“新赛道”“主赛道”,聚焦产业迭代升级和集群创新能力提升,加快构建以创新型企业和人才为主体,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等多元化组织,以网络化知识交流合作为主要链接关系,以知识和技术创新产生价值为主要运行业务的高水平创新集群。坚持递进生成和创造生成并举,充分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以苏州特质创新文化为纽带,通过优化高品质创新生态,依托高效能创新网络,集聚高层次创新人才,发挥高能级创新主体的核心作用,不断提升集群创新活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切实释放数字技术对创新集群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推动产业经济向创新经济跃升,产业大市向创新强市迈进,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全球影响力的创新集群,争创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打造全国“创新集群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城市。

  四、重点举措

  (一)突出核心地位,培育高水平创新企业

  1.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坚持引进与培育相结合,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引领全球行业技术发展。加大跨国公司和国内龙头企业总部机构招引力度,持续引进具有世界影响力企业的区域性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总部和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引领项目,加快培育一批掌握管理权、定价权和销售权的本土总部企业。推动全球功能性机构加速集聚,拓展会计、法律、咨询等高端专业服务网络,为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全球经济活动提供便利。支持龙头企业平台化、链主化发展,鼓励创新型领军企业牵头组织产业重大技术研发和行业标准制订,夯实创新集群发展基础。

  2.壮大高成长科技企业。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量质并举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注细分领域的“单项冠军”企业,打造以高成长性的瞪羚企业和具有爆发式增长的独角兽企业为代表的创新型企业,推动更多科技型企业登陆资本市场。支持创新型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打造一批引领创新发展、掌握市场话语权的地标企业。到 2025 年,全市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20000 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评价入库 15000 家,新增科技上市企业 100 家以上。

  3.锻造企业协同创新链条。发挥行业龙头企业优势,推动大企业积极开放创新链、供应链资源,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及大中小企业在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市场开拓、品牌建设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带动和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重要创新策源地,形成“龙头企业拉动、配套企业跟进、集群创新发展”的共生格局。支持有条件的科技领军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和产学研科研力量,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培育一批平台型领军企业,搭建开源共享的重大开放创新平台。

  (二)推进产才融合,集聚高层次创新人才

  4.推进高水平人才集聚。实施战略科技人才引领行动,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大力吸引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深入实施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加快引进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团队来苏创新创业,支持一批卓越工程师和青年科技创新团队。建立灵活快速决策机制,对顶尖科技人才(团队)给予量身定制、上不封顶的特殊支持。实施深时数字地球等国际大科学计划,发挥冷泉港亚洲会议、国际能源变革论坛、中国医药创新与投资大会、中国生物技术创新大会、中国医学装备大会等国内外创新交流平台作用,面向全球吸纳高层次人才。做优做精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做强做响“赢在苏州〃创赢未来”创客大赛品牌。到 2025 年,集聚不少于 10 名国际一流战略科技人才,新增外国高端人才 4000人,累计引进市级以上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5000 人、顶尖和重大创新团队 50 个。

  5.打造高标准人才服务。优化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功能,推广“人才政策计算器”,变“人才找政策”为“政策找人才”。对承担国家攻关任务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核心人才,在医疗待遇、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等方面给予专门保障。鼓励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学术组织在苏州发起、组织学术论坛,支持企业、产业联盟、新型研发机构发起技术研讨和创新交流活动。以人才需求为导向,建设一批科学家居住小镇、国际人才公寓、国际人才社区等多样化人才居住区,高水平引进国际一流的教育、医疗、文体、商业等资源,打造一批体现苏式生活、苏州气质的高品质人才社区,为人才来苏提供宜居宜业的创新创业环境。

  (三)强化创新策源,打造高能级创新载体

  6.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进姑苏实验室全域化多点布局建设,紧密结合创新集群确定研发方向、集聚人才团队,承担更多国家重大研究任务,争创材料国家实验室。谋划布局一批高水平的大科学装置、实验室、公共实验等创新平台,着力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抢抓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机遇,力争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和先进材料领域建设一批全新体制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加快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提升中科院苏州纳米所、中科院苏州医工所、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长三角先进材料研究院、国家超级计算昆山中心建设水平,布局长三角量子科技产业创新中心、苏州〃声谷等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不断提升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切实增强创新载体辐射能力。持续深化“揭榜挂帅”机制,实施一批重大工程攻关项目,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锻造一批“杀手锏”技术。

  7.打造新型研发机构集群。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和先进材料领域,加快建设投入主体多元化、集聚资源国际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的新型研发机构,规划布局建设“产业基础研究—创新项目孵化—公共技术服务—开放实验室服务”全周期、一站式、数字化专业服务平台,促进集群内各类公共资源的开放共享,为企业提供研发设计、试验、加工检测和信息资源等方面的公共服务,降低企业发展的成本与风险。发挥市产业技术研究院作用,吸引大院大所、著名科学家和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或创新创业团队、本地龙头骨干企业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努力构建研发特色鲜明、产业支撑能力显著、多类型机构汇聚的新型研发机构集群化发展态势。支持海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世界 500 强跨国企业到苏州建设国际研发机构,切实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8.深化校地融合创新发展。全面深化与中国科学院的战略合作,积极打造中科院体制机制创新的“苏州特区”。加强名城名校融合发展,助推苏州大学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支持南京大学苏州校区等打造成为高水平人才集聚地、国际化办学主阵地。支持苏州科技大学、常熟理工学院、西交利物浦大学等本地高校发展壮大,构建共生共赢的新型城校关系。围绕产业发展需求,优化院系学科布局,增强高校对创新集群的源头贡献力。深化与国际顶尖高校合作,创新教育培养模式,开展国际联合培养、互联网教育、体验式教育等新型模式。鼓励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跨界合作,实现更多协同创新,催生一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

  9.搭建产学研创新联合体。推动创新集群各组成部分积极参与组建知识分享、利益共享、协同创新的产业技术联盟,形成定位清晰、优势互补、分工明确的协同创新机制。创新产学研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引导各类创新主体深入交流、深化合作、深度融合。围绕产业发展瓶颈和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依托先进技术成果长三角转化中心,以学兴产、以产促研、产研助学、研产辅政,打造创新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充分发挥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的带动作用,积极探索成果转让、技术开发、人才培养、共建实体、校企联盟等多种模式,为加快产业创新发展注入更强动能。

  (四)做强关键增量,发展高质量数字经济

  10.前瞻布局数字创新链。重点聚焦高端工业软件、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内容、数字金融等领域,培育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前沿引领技术、优势核心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能力。加快国家区块链发展先导区建设,支持上海交通大学苏州人工智能研究院、集萃脑机融合智能技术研究所等数字研发机构建设,高水平布局一批高端信息技术科创载体,激活数字创新链的源头活水,加大数字创新供给能力。以信息化协会、数字经济产业园等载体为纽带,支持龙头企业联合供应链重点企业、科研院所、数字科创载体等形成数字产业创新联盟,推动数字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深化协同联动创新,积极融入“数字长三角”,打造全球领先的数字产业创新集群。

  11.推动数字产业融合创新。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主线,着力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积极培育数字医疗、生物大数据、数字孪生城市、在线新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做优做强城市生活服务总入口“苏周到”、法人服务总入口“苏商通”,提升“一件事一次办”业务协同能力,创新更多优质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加快推动公共数据开放,积极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全面深化数字协同创新,构建完善数字创新融合发展生态体系。

  12.全面推进企业“智改数转”。分行业、分领域、分集群、分规模加快推动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综合运用专项贷款贴息、免费诊断服务、选树典型示范等政策举措,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智改数转”全覆盖,持续扩大规下工业企业覆盖面,到 2025 年,累计建成 100 家示范智能工厂、2000 个示范智能车间。全面推进 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培育一批服务企业多、覆盖区域广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面向重点区域的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在各类产业园区落地。基于联网 CNC 等数控设备,推广中央工厂、协同制造、共享制造、众包众创等新模式,提升区域制造资源、创新资源共享和协作水平,持续打响“工业互联网看苏州”品牌。增强数字赋能,助力文商旅、教育医疗等服务业领域的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产业焕新,在数字化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上走在全国前列。

  (五)加速产城融合,构建高效能创新网络

  13.优化创新集群布局。立足各县级市(区)产业基础和特色资源禀赋,推动张家港市在新能源、特色半导体、智能高端装备,常熟市在声功能材料、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太仓市在高端装备与航空航天、生物医药、先进材料,昆山市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小核酸及生物医药,吴江区在先进材料、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吴中区在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与大健康、检验检测认证,相城区在数字金融、先进材料、智能车联网,姑苏区在数字创意、高技术服务,苏州工业园区在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纳米技术应用,苏州高新区在高端医疗器械、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技术等领域加快形成高端创新集群。充分发挥省级以上开发区(高新区)的创新资源集聚主阵地作用,根据各自产业定位,加强科技招商队伍专业化建设,聚焦产业细分领域,精准引育一批龙头型创新企业、领军型人才团队和高水平科研院所,建设一批高活力新型研发机构,形成若干处于国际国内领先地位的创新集聚区。

  14.打造“两业”融合创新集群。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向功能区提档升级,进一步整合创新要素,优化功能配置,着力打造一批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功能区。推动功能区内产业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平台化、绿色化发展,把创新功能区打造成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增长极,到 2025 年,争创40 家省级制造服务业领域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超前谋划制造业和服务业协同创新示范布局,推动信息技术服务中心、科技研发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全球维修中心等服务创新集群建设,提升创新集群服务产业集群的精准度,在集聚规模、融合水平、单位产出上加快突破,扩大规模效应和辐射效应,打造一批“两业”融合标杆引领典型和创新集群。

  15.深化跨区域创新合作体系。积极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参与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协同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北向拓展带、沿沪宁产业创新带、环太湖科创圈、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度对接上海科创中心,推动沪苏各类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载体合作共享。以推进创新资源优化配置、战略性产业对接协作和融合发展为重点,加快建设国内创新飞地和孵化机构。充分发挥市场化运营服务机构的作用,逐步建立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区域创新合作体系。围绕技术研发、成果转移、企业孵化、产业对接、人才交流等方面,在创新合作模式、招商引资、品牌输出、产业转移等方面加强衔接合作。

  16.打造国际开放创新平台。持续深化与创新大国和关键小国产业研发合作,加快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科技合作新局面。用好中新、中德、中日、自贸片区等重大开放创新平台优势,瞄准全球产业创新资源集聚区,健全完善离岸创新孵化体系,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海外离岸创新中心,支持企业设立海外技术研发机构。继续办好苏州与跨国公司交流活动,积极吸引海外知名大学、研发机构、跨国公司在苏设立全球性或区域性研发中心,为创新集群注入更加强劲的国际创新动能。

  (六)激发创新活力,营造高品质创新生态

  17.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苏州知识产权法庭等作用,构建贯穿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全过程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探索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和专利池,提升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加强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苏州分中心建设,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和国际合作。

  18.推动金融与创新深度融合。加大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天使投资对产业创新集群支持力度。设立产业创新集群发展基金,创新财政支持创新集群发展方式,鼓励运用证券、保险等金融工具服务支持创新集群建设。支持企业通过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等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引导金融机构做优产业创新集群的信贷服务,保障重点核心企业融资需求。鼓励发展产业链金融,加大对创新创业企业支持力度。深化“科贷通”一行一品牌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提高不同生命周期、细分产业、创新能级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服务。持续完善“投贷联动”金融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综合投融资服务。发挥小微企业数字征信实验区优势,利用征信数据助力企业获得信用融资,帮助更多企业实现“首贷”突破。积极探索数字金融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发展新模式,深入推进数字人民币、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支持央行长三角数字货币研究院建设,营造科技金融生态圈,引导更多金融资本投入创新领域。

  19.加快构建知识服务体系。加快提升科研成果转化效率,围绕研发设计、信息技术服务、科技评估、检验检测认证、管理咨询、法律服务、会计税务等,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科技服务中介机构,构建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知识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技术交易体系,大力培育技术经纪(经理)人队伍,提升技术交易活跃度。鼓励国际、国内知名专业服务企业和其分支机构落户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专业服务领军企业,加速培育一批支撑创新集群发展的高端专业服务集群。到 2025 年,全市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 1000 亿元。

  20.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创新集群发展的体制机制。综合运用财政、税收、土地、金融、人才等政策,协同支持创新集群载体建设、主体培育、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与引进。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持续打造“苏州科学家日、科学家苏州日”品牌盛会,积极倡导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依托苏州“最江南”文化特质,在崇文睿智、开放包容的苏州城市精神引领下,推动更多头部企业、优秀人才、高端平台、优质资本在苏州融合汇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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