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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常发改〔2022〕187号
级别:常熟市状态: 有效
分类:其他政策,其他
支持方式:其他
支持产业:其他
发文单位: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熟市行政审批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总体部署,扩大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进一步优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流程,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稳步提升可再生能源占比。根据国家、省、苏州市相关文件要求,经会商研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

        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至常熟供电公司营业厅登记审核,并由常熟供电公司报常熟市发改委集中备案。

        二、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

        项目投资企业通过“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项目备案,将备案所需的所有材料(见附件),扫描成PDF文档上传至“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无需另外提交纸质材料。备案完成后,通过平台打印项目备案证。

        三、其他说明

        1.满足载荷条件,且在厂区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载体可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方、业主方、施工方应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运行安全。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常熟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管理办法》(常发改〔2017〕34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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