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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苏高新办〔2019〕14号
级别:高新区状态: 有效
分类:其他政策,其他
支持方式:
支持产业:所有产业
发文单位: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党政办公室

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科技城、苏州西部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室、局,各有关单位:

        经管委会、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府〔2019〕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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