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打造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2019-2023 年)
为深入落实《江苏省政府关于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8〕144 号)、《关于加快推进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的指导意见》(苏府办〔2018〕298 号),加速提升相城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水平,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增强产业创新发展能力,推动产业向专业化、高端化、集群化发展,发挥未来产业创新高地对全区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牢牢把握“以研发产业为主,配套部分高端制造业”的产业定位,充分发挥当前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区位优势,主动抢抓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新机遇,前瞻布局引导、精准发力施策,通过政府引导、资源整合、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方式,聚焦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优化产业链布局,提升产业集聚活力,增强产业创新创造能力,促进形成产业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和产业生态,建成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
(二)发展目标
通过 5 年发展,促进全区生物医药产业空间布局更加优化、产业链趋于完整,引进和培育一批拥有拥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研发上市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和医疗器械产品,集聚一批全球优质健康疗养服务资源,搭建一批医学科研教育成果转化平台,建成全国领先的医药创新研发中心、医疗器械制造中心、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医学成果转化示范中心,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到 2020 年,全区生物医药产值年均增幅达 25%,产值超十亿元企业 1 家,高成长企业 2 个,建成合同研发外包(CRO)、合同加工外包(CMO)、销售及物流配送外包(CSO)、合同开发与生产外包(CDMO)平台 4 个,创新研发 4 个新药,研发上市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 20 个,形成年销售额超 5 亿的拳头产品 1 个。聚集生物医药创新产业领军人才 50 人以上,科技骨干 300 人以上,技术人员 1000 人以上;重点企业 R&D 投入强度达到 5%以上。
——到 2023 年,全区生物医药产值达 150 亿元,年均增幅达 30%以上,产值超十亿元企业 2 家,高成长企业 4 个,建成合同研发外包(CRO)、合同加工外包(CMO)、销售及物流配送外包(CSO)、合同开发与生产外包(CDMO)生物医药类载体平台 10 个,创新研发 20 个新药,研发上市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 50 个,形成年销售额超 5 亿的拳头产品 3 个。聚集生物医药创新产业领军人才 300 人以上,科技骨干 500 人以上,技术人员 2000 人以上;重点企业 R&D 投入强度达到 5.5%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优化产业布局,增强发展合力
1.合理确定空间布局。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创新基础和空间分布,系统谋划全区生物医药产业“1+2+N”产业结构布局,围绕黄埭高新区的“生物医药国际研发社区” 打造 1 个医药研发核心区,依托漕湖开发区的“国际医疗健康中心”、元和高新区的“复
旦大学大健康(苏州)创新中心、数字大健康产业园”打造 2 个医疗康养创新区,推动医疗器械创新载体多点分布,形成“一核两区、多点协同”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格局,提升各板块间生物医药产业协同发展能力,推动全区生物医药发展水平提质升级。
2.大力推进协同合作。围绕中日智能制造协同创新区建设,聚焦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产业,共建高端医疗机构、高层次创新平台,积极举办生物医药领域对接会和高峰论坛,开拓产业协同合作新平台。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依托“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长三角合作医院” 主动承接上海医疗服务功能溢出,加快与上海张江药谷、临港生命科技园合作洽谈,打造生物医药产业联动共同体。积极抢抓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1+N”发展机遇,依托苏相高质量发展合作区、黄埭高新区生物医药国际研发社区,加快承接苏州工业园区优质生物医药项目。
3.加快建设平台载体。推动创建一批省、市级重大创新平台,高水平建设一批创新基础平台、转化应用平台、行业交流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孵化研发初期项目的能力,加快提高项目成熟速度。深化拓展与国内外大院大所合作,加强对接中科院过程所、中科院纳米所、中科院医工所、中科院药物所、中科院细胞所和中国医学科学院苏州医学所等在苏机构,合作共建高端生物医药平台载体。
(二)明确重点方向,聚焦关键领域
紧紧围绕区政府确立的“医药、医械、医疗、医学”四大方向,聚焦生物医药产业重点领域,加快发展新药研发及产业化、高端医疗器械、医疗健康服务、医学科研和教育,促进全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1.新药研发及产业化。以临床用药需求为导向,依托高通量测序、基因组编辑、微流控芯片等先进技术,在肿瘤、重大传染性疾病、神经精神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慢性病及罕见病等领域实现药物原始创新。推动中药提取物、中药配方颗粒的规范化发展,创制一批临床价值大、科学价值强的中药新品种。引进和发展小分子化学新药、小核酸新药,促进研制生物大分子新药高端生物药。
2.高端医疗器械。大力发展新型医疗器械,开展高端医疗器械及设备核心部件和关键技术攻关。推进新材料制造(3D 打印)技术在植(介)入新产品中应用,重点发展植入医用器材、三类可吸收医用材料、微创外科手术器械等高端医疗器械。加速现场快速检测的体外诊断仪器、试剂和试纸的研发和产业化。鼓励发展医学影像、先进治疗、精准化检测、医用机器人等高性能诊疗设备。
3.医疗健康服务。加快推进国际医疗健康(苏州)中心建设,着力打造长三角医学科研诊疗融合发展示范区和长三角医学医疗国际合作样板区。建立以上海中山医院、上海仁济医院等三级医院为技术职称、区医院为核心单位、基层医疗机构为成员单位的“1+1+N”医联体模式。鼓励发展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等独立的医疗健康服务机构及第三方服务机构。发展智慧医疗模式,支持建立区域医疗数据中心,鼓励研制数字化诊疗设备、家用医疗物联网设备、移动医疗互联网终端。鼓励开展新型细胞免疫治疗、基因治疗、干细胞应用、CAR-T 细胞治疗技术,促进基因治疗研究及产业化应用,探索建设国内一流的诊疗基地。
4.医学科研和教育。依托中国医学科学院长三角研究院、华盛顿大学国际联合研究生学院等优质医学教育资源,重点开展医学院学历教育、临床医疗技能培训、高端养老服务培训等,培养中高端医疗从业人员。鼓励生物医药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医疗机构建设产学研医平台,形成教育培训、研发实验、产业推广等一体化发展模式。整合利用长三角区域医疗卫生、科研院校、创新企业等资源,建立长三角(苏州)转化医学研究中心,统筹临床资源,提升研究和转化能力。
(三)优化产业链条,提升核心竞争力
1.持续壮大企业集群。聚焦行业龙头企业,重点引进建设具有国内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企业区域性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总部,支持企业开展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布局,做大做强产业链、价值链关键环节,对研发投入大、技术领先、产品前景广阔、具有爆发式增长潜质的创新型企业,建立跟踪服务和专项帮扶机制,形成优
势企业带动集聚发展效应。
2.支持新产品新技术研发。鼓励创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研发,将生物医药企业新产品研发优先申报上级科技计划,支持产品临床试验、获得新产品注册批件等。支持企业申请国家GLP/GCP、国际 AAALAC、世界卫生组织 FERCAP/SIDCER 等资格认证。
3.创新生产组织模式。支持发展医药外包,建设合同研发外包(CRO)、合同加工外包(CMO)、销售及物流配送外包(CSO)、合同开发与生产外包(CDMO)平台。鼓励发展生物药中试平台、化学药中试平台,实现对生物药研发链和产业链共性关键技术的全面覆盖,满足企业国内外注册、药品一致性评价、新研发品种的中试及验证等需求。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统筹协调推进生物医药高地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指导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成立生物医药国际研发社区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推动研发社区建设工作,研究协调重大事项和提出工作举措。
(二)加强精准招商。支持成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公司、生物医药产业协会,组建专业的生物医药招商队伍,高效对接生物医药资源,招引一批技术含量高、带动作用强、产出效益好的优质项目。建立完善生物医药重大项目规划建设协调机制,有效解决重大产业项目引进和落地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确保重大项目按时序进度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扩大有效投入。
(三)加强政策扶持。加大对生物医药产业化项目的用地保障,在土地指标、用地计划等方面予以倾斜。深入实施《相城区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试行)》、《相城区人才安居乐业实施意见(试行)》、阳澄湖紧缺专技人才计划等各类人才政策,加快吸引生物医药产业链核心人才落户。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对新药研发、医疗器械、重大项目以及专业平台的支持。
(四)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信用监管体系,营造公平开放市场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政务服务模式,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合并审批事项,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引导产业基金更多投向生物医药领域,建立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股权+债权”融资体系,完善风险补偿、贴息、投资奖励、政府支持信贷创新产品等融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