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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打造大数据产业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2019-2023 年)

相政发〔2019〕38号
级别:相城区状态: 有效
分类:产业扶持政策,其他
支持方式:其他
支持产业: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其他
发文单位: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苏政发〔2016〕113 号)、《苏州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苏府发〔2016〕196 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建立六大未来产业创新高地建设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相委第 98 号)要求,发挥未来产业创新高地对全区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牢牢把握“以研发产业为主,配套部分高端制造业”的产业定位,主动抢抓全球科技产业变革和城市转型发展机遇,建设大数据产业创新高地,坚持创新引领、数据驱动、融合带动,深入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和产业能级,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成全国领先的大数据产业创新高地。

        (二)发展目标

        通过 5 年的建设和发展,挖掘大数据资源价值,引领大数据技术创新,加快大数据产业集聚,全面提升产业支撑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把相城建设成为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大数据产业集聚区。

        ——到 2020 年,全区大数据产品和服务广泛应用,企业集聚度和创新研发能力显著提高,形成较为完善的大数据生态产业链。以高铁新城大数据产业园为依托争创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全区集聚 600 家大数据企业,苏州市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库入库企业 180 家、示范企业 18 家。实现营收超亿元、超 5 亿元、超 10 亿元以上大数据企业 55、20、11 家,大数据相关产业产值达 600 亿元,年均增速达 8%。

        ——到 2023 年,建成长三角领先的大数据产业集聚区,企业集聚度和创新研发能力全国领先,形成完善的大数据生态产业链,推动大数据相关产业成长为相城区新的经济增长极。集聚1000 家大数据企业,苏州市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库企业 300 家、示范企业 30 家。实现营收超亿元、超 5 亿元、超 10 亿元、超50 亿元以上大数据企业 80、30、20、3 家,大数据相关产业产值达 800 亿元,年均增速达 10%,实现大数据企业集群式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做强基础设施。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推进市政公用设施、道路设施、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加快开展 5G 站点建设和网络部署,不断完善高速率、低时延、大连接的 5G 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基于万物互联的信息感知、通信设备广泛应用。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打造基于主动防御的数据、网络安全系统。

        (二)布局新兴产业。瞄准产业链、价值链高端,加速布局工业互联网、智能驾驶、金融科技、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积极创建省级工业互联网特色产业基地,培育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努力打造首批江苏省车联网应用示范区,争取建成省内首个开放道路智能驾驶道路测试示范区,力争创建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争创数字货币先行先试区、金融科技技术服务区和应用示范区。着力支持华亚智能、艾尔发智能等各类人工智能关键核心软硬件技术建设,努力抢占发展制高点、培育竞争新优势。

        (三)强化企业引育。加大对国内外大数据龙头企业的招引力度,引进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和创新型大数据领军企业,着力培育一批细分领域的“单项冠军”,打造技术水平领先、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大数据企业集群。搭建多层次资本对接平台,推动优质企业股改、挂牌和上市。强化对大数据项目建设情况的动态管理,加强项目跟踪服务,推动项目早建成早投产。

        (四)加速产业转型。一是提升农业数字化水平。探索智能环境监测系统、农业物联网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监管系统、农业数字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和推广应用。二是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紧密融合,培育一批数字工程服务公司,打造“无人车间”和智能工厂。三是推动服务业数字化升级。鼓励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创新服务业的商业模式、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推动虚拟现实核心软硬件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推进大数据在动漫游戏、影视娱乐、协同设计等领域的广泛

应用。

        (五)推动人才汇聚。突出“高精尖缺”导向,不断提升引才精准度和产业适配度。着力引进和合作建设一批世界一流科研院所,依托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相城分会场、“才聚相城”校园引才等活动,全力引进、集聚一批大数据高端人才。有力发挥大数据产业园、苏大相城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研究院、同济区块链等高层次人才创新平台示范作用,突出“双招双引”,推动才聚相城。

        (六)构建产业生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激发创新活力,加快谋划实施一批战略性、引领性项目,推动核心技术攻关,促进大数据中高端产业链在相城集聚。持续扩大市场开放力度,推动名企名院名校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平台建设和新型智慧应用等各类成果在相城先试先行及推广输出。适当放宽大数据领域的准入条件和企业设立门槛,着力消除新业态、新模式、新领域发展壁垒。支持和推动优势资源开放共享,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构建良好的产业生态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数据产业创新高地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推进指导大数据产业发展。

        (二)加强精准招商。围绕产业发展重点任务,支持有关部门、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大数据产业联盟制定大数据产业招商工作方案,开展精准招商。扩大有效投入,积极引进技术水平领先、经济效益明显的大数据产业项目落地发展。优化服务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协调解决重大产业项目招引落地过程中重大事项。

        (三)加强政策支持。优先保障数据流通、数据共享、人才供给、土地供给等相关生产配套要素需求。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对大数据企业、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深入实施《相城区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试行)》,贯彻落实《相城区工业

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相城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推动人才集聚和产业转型升级。

        (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通共享、互联互通。建立健全信用监管体系,营造公平开放市场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政务服务模式,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合并审批事项,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引

导产业基金更多投向大数据领域,建立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股权+债权”融资体系,完善风险补偿、贴息、投资奖励、政府支持信贷创新产品等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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