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关于下放初级职称审批工作权限的通知
苏人保专[2014]7号
级别:苏州市级状态:
有效
分类:人才激励政策,其他
支持方式:其他
支持产业:所有产业
发文单位: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
为方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根据工作权限及分工,现将初级职称审批工作权限下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职称政策执行;
二、按照属地原则,办理对象为工作单位注册地在本地或在本地缴纳社保的专技人员;
三、申报受理后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申报人;
四、初定表、评审表及证书由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统一通过政府采购统一办理,你们可根据需要领取并按采购价结算;
五、按照苏州市物价局规定统一标准收取费用,不得另行收取资料费、证书制作费、代办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六、办理办法可参照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工作流程执行,认真做好学历证书、社保等相关资料的审核工作;
七、初级职称初定工作请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初级职称评审因数量较少仍由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集中办理;
八、证书以所在地人社局(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名义发放,并按职责做好数据库管理、资料存档、咨询投诉等相关工作;
九、初定结果定期(每半年)报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备案。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