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库
政策详情

2020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指南

国科发专[2019]472号
级别:国家级状态: 有效
分类:人才激励政策,其他
支持方式:其他
支持产业:所有产业
发文单位:科技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 构,部委所属高等院校,有关集团公司外专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引才引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 号),现就2020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以下简称外专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全面提升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发展能力。统筹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统筹项目、人才、基地,充分发挥高端外国专家在开展前沿领域研究、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聚焦核心关键技术,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创新 2030—重大项目提供强大智力支撑;全面服务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需求,为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突破和应用,培育新兴技术和产业发挥独特作用。

        (二)着力聚焦“高精尖缺”引才重点。坚持将人才作为科技创新的第一资源,鼓励外国人才参与我国科技计划,发挥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集聚全球创新人才的重要作用,着力引进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具有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开拓能力的企业家,符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的人文社科专家,大力引进重点领域内大师级人才、青年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及各类急需紧缺人才,使引进外国专家规模、层次、结构向“高精尖缺”聚焦,与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

        (三)充分发挥平台引领示范作用。逐步提升“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建设水平,使引智基地成为高层次外国人才的聚集平台,国家引才引智政策和体制机制的创新平台,重大引才引智成果的培育、转化和推广平台。各地方可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主动对标,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培育基地。强化“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引领和支撑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创建国际化创新团队,开展高水平合作研究、高质量学术交流、高层次团队培养,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推动高校深入实施“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开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现代高等教育的创新实践,采用国际上先进的教学、科研、管理模式,逐步发挥示范推广作用。

        (四)坚持绩效导向,科学评价项目成果。改革项目评价机制,建立以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项目评价体系,准确评价外国专家项目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要以建立科学有效的引智成果发现、培育、评价和推广机制为核心,逐步实行经费支持与成果转化应用挂钩的激励政策。各地方、各部门应从实际出发,加大对效益高、前景好、推广价值大的成熟引智成果的推广力度,促进成果尽快实现产业化,提高附加值,使之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项目类别

        2020 年度外专项目按人才类项目和平台类项目两个类别申请。人才类项目包括“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一带一路创新人才交流外国专家项目”和“外国青年人才计划”。平台类项目包括“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 计划)”和“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推进计划)”。

三、申报要求

        (一)此次申报须在线填写申报材料,经各归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通过“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申请专家工薪,各项目单位应提供与外国专家签署的工薪合同、协议或其他相关文件扫描件,并将原件留存备查。

        (三)各归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导项目单位做好申报工作,各项目单位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据实填报各项信息,确保申报内容准确、完整,不得虚列虚报。

        (四)各项目单位要对2019年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据实填报有关数据,上报项目实施成果并开展绩效评价。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对2019年外专项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总体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上报总结报告,推荐典型成果案例,并对更好组织实施外专项目提出意见建议。

        (五)各项目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外国专家引进工作,严格遵守在知识产权、竞业禁止、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按照国际惯例与通行做法,推进互利合作共赢。

        (六)各项目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意识,积极稳妥开展工作,进行外国人才来华前资格身份审查,建立风险防范、预警与应急管理制度,对外国专家工作中发生的重大事项,须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七)各项目的具体申报条件和流程见《2020 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四、其它说明

        1.已经立项且在支持期内的“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 计划)”“111 计划 2.0”“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推进计划)”须提交 2019年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提出 2020 年工作计划和相关经费申请。新项目申报时间和要求每年度按照工作计划适时开展。

        2.中央财政经费主要支持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各部属高校申报项目要主动对标外专项目相关条件、标准,按照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学科发展特色需要申请项目支持,同时可在外专项目指南框架下组织实施部分校级项目,校级项目经费主要由各高校自主筹措。

        3.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31日17:00,请各申报单位按时完成网上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4.各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参与申报的,取消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

五、联系方式

        1.中国国际人才交流中心

        张开阳, 010-58882159

        2.外国专家服务司

        专家一处:朱媛媛, 010-58884364

        专家二处:曾子荷, 010-58884388

        附件:2020 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部

2019 年 12 月 31 日